培训中,我经常问学员,你喜欢竞争吗?答曰喜欢。我说那是假话:你喜欢给别人制造竞争,越充分越好;而你自己不喜欢竞争,更别提充分竞争了。
不信,打个比方:为了给你保持充分竞争,公司把你的位子拿出来,每三个月招聘一次,随时都有三个跟你资质一样,甚至更强的人准备接替你,竞争是够充分了吧,可你喜欢吗?这时候,如果你有选择,你会说我不跟你们玩了,然后另寻高就了;如果没有选择,那你只好心惊胆战地熬着——在这样的状态下,你当然是没法发挥全部的潜能了:你随时都可能是输者,企业注定是输者,这就是为什么很少有企业会这样做。
所以,你不喜欢竞争。作为弱势一方的时候,你不喜欢竞争,甭提异常激烈的竞争了;即使强势的一方呢,表面上看是受益者,但也不是竞争越激烈就越好。就拿上面打的比方来说,异常充分的竞争淘汰了那些有能力的人(这些人有更多的选择,所以走为上),留下的是没能力的人(这些人没有足够的选择,只能留着生受),得到的与初衷正好相反。
但是,在处理与供应链伙伴的关系时,我们习惯于采取竞争手法,不是竞争不足,而是竞争太过充分。到了极点,就出现了2+1、3+1甚至4+1的情况:同一个料号,已经有两个或三个供应商在做,同时还有一个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准备进场。这种情况下,优质供应商因为选择面广,往往会逆向淘汰客户,结果是优质供应商流失;劣质供应商呢,因为没有别的选择,就只有死守,在价格上让利,在质量上偷工减料,导致便宜是足够便宜,但质量也是足够差,供应绩效每况愈下。这就是为什么在那些价格至上、推行2+1、3+1或4+1的行业,劣币驱逐良币,到后来跟公司做生意的,都是些该淘汰的供应商。
我们经常拿东莞的小供应商开玩笑。长期处于异常充分的竞争压力下,这些供应商利润薄如刀刃,到后来就是“接电话的是老板,送货的是老板,做设计的是老板,处理质量问题的是老板,收钱的也是老板”——没有合理利润,就没法养活中层管理,老板就成了光杆司令,工厂就成了血汗工厂。价格是降下来了,质量也跟着降。就像硅谷的中餐馆一样,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便宜是足够便宜,但也足够难吃。这时候,如果你的产品要更新换代,需要更好的技术和服务,这样的供应商往往没有能力来支持,最终影响到采购方。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不喜欢竞争,你的供应链合作伙伴也不喜欢。竞争用到极点,两败俱伤。既然竞争这么糟糕,为什么成为很多人工具箱里的唯一工具?根本原因,在我看来,是能力的不足——他们没有能力协作,就习惯性地借助简单、粗暴的竞争方式。打个比方。几个小孩子在一起,没多久就会闹翻了,打起来了;但几个大人在一起,却很少诉诸武力,原因就是大人更加成熟,能力更强,更加习惯于通过协作、谈判来解决问题。俗话说,阎王好见,小鬼难见,也是因为级别越高,人的资质一般更强,掌握的资源越多,解决问题的能力越强,所以也越容易通过协商、谈判来解决问题;而级别越低,人的资质一般越弱,掌握的资源越少,解决问题的能力越低,就越容易陷入简单粗暴的竞争模式。
竞争模式其实是野蛮原始的延续。相比之下,协作是文明的象征。越是文明的社会,协作、谈判越是取代武力——竞争模式的极端表现。英语国家引以为豪的是,在过去的200多年间,他们之间没有发生过战争,因为他们选择协作,用谈判代替战争。上兵伐谋,下策攻城。古人都意识到,协作模式是更好的解决方案,而竞争模式的极端——战争是糟糕的选择。国与国之间如此,企业与企业、职能与职能、人与人之间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