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董事会对于组织的生存和绩效负有终极责任,那么,如何确保董事会能够知道组织中正在发生的事情呢?答案是,当然董事会不可能知道所有时间内正在发生的一切事情,董事会也不应该试图这样去做。另一方面,董事会必须在很大程度上相信公司的政策正在被执行,公司的目标和预算也正在实现,公司的声誉和资产没有受到损害,当初制定计划的前提假设仍然是有效的。
在检查公司绩效时,一些董事会成员很容易转移到管理者的模式并且详细讨论那些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可能发生的事情以及接下来如何改变。对于同时承担管理角色的执行董事而言,在另外的时间和场合与首席执行官或管理董事进行共同探讨时,这样行事是正确和恰当的。此处,董事会主要关注的问题是,公司的事务正在以它们应有的方式被处理并且结果尽可能的如期望的那样——如果情况不是这样,应该采取什么措施使其步入正轨以及结果可能是什么样的。只有当可能的结果危及到公司的声誉或者安全,或者需要重新评估以前采取的战略决策的时候,董事长才可能需要做出判断,并且由董事会对此做出进一步的适当考虑。
在董事会会议上使董事会关注于指导组织方面,那些同时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或管理董事的董事长(包括称之为“执行主席”的人)经常面临着特殊的困难。当所有董事都是执行董事时更是如此。因为执行董事在履行其管理角色时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或管理董事在一起,对于他们而言很容易在还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就转变了角色。执行董事也会将董事会事务和管理事务混合的实践视为正常。
如果你对这两种角色都负有责任,一定要特别注意区分它们并且明确你正在承担的是什么角色,尤其是在董事会会议期间。当处理议事日程上监督管理者的事项时,你是在履行执行职责,要确保任何后续的行动不进入董事会会议,对这些事项的处理实际上是在承担执行者的角色。
董事会有效地监督企业是一个相当复杂的事情,它涵盖很多方面并且又有很多潜在的细目。然而,董事会不被过多的细节所累是非常重要的,与此同时要确信公司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并处于谨慎的控制之中。尽管有一系列潜在的细节性的事务需要考虑,董事会也要对全局有所关注。我将此比喻为“见林见树(Seeing the wood through the trees)”。你如何帮助你所在的董事会达到这一平衡?一个关键所在就是确保监督过程的有效,不要让董事会在过于细节的问题上花费太多时间。为了做到这一点,董事会确立合适的绩效标准是很重要的,并且要注重对管理层控制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