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法律、政治、文化价值和惯例,因此国际性员工经常要面对道德考验。但这些员工一定要遵守母语国的法律。美国和西欧的一些国家都制定了法律来规范企业的行为准则。例如,在美国,《国外腐败条例法案》(FCPA)就禁止企业进行行贿活动,如果企业在国外参与了行贿,同样是属于违法的。然而其他与之竞争的企业却可能不会受到这种限制,这对于美国和西欧国家的企业十分不利。
受FCPA和其他法律的影晌,跨国企业的管理者必须区分合法的‘‘特殊费用”与不合法的行贿之间的区别。以下的例子就说明了在一些国家,商业行为的冲突将导致道德上的进退两难。
很多跨国企业发现在非洲和拉美地区,如果他们向政府主要官员的小孩提供“教育资助”,他们将很容易在那些国家成立企业或进行扩张。这意味这些跨国企业要安排这些学生就读美国或英国的大学,并帮助他们得到奖学金。如果没有了“奖学金”,这些跨国企业所需要的政府批文将变得遥遥无期。
在东欧,安装一条新的电话线至少要3个月的时间,同时还要支付现金作为“加急费用”给当地电话局的管理者。其实,各方都知道那些管理者会把这些费用私自拿走,然而电话对于国际商业活动却是必需的。
那些希望在亚太地区国家开展业务的外国企业为了得到相关的执照或批文都必须聘请一个“商务代表”,而最好的商务代表当然是那些政府官员的朋友或亲戚。他们还必须给予这些商务代表10%一20%的股份作为加快获得执照或批文的“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