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营销是通过预测顾客或客户的需要,引导能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由生产者流向顾客或客户,以实现组织目标的一系列行动的执行。
我们来看这个定义:
营销的目的在于确认顾客的需要——并很好地满足这些需要,使产品无需广告宣传就能畅销。
(一)应用于赢利和非赢利组织
首先,此定义对盈利和非盈利组织同样适用。利润是大多数商业企业的目标。但其他组织可能追求有更多的成员——或是接受新的观念。顾客和客户可能是单个消费者、商业企业、非盈利组织、政府机构,或者甚至是外国。大部分顾客或客户都为得到的商品或服务付费,但其他人可能是免费的,或是由私人或政府资助而得到价格折扣。
(二)从顾客需要开始
营销应始自潜在顾客的需要——而不是始自生产过程。营销应试着去预测需要。是营销,而非生产,来决定应开发何种产品和服务,包括产品设计与包装,价格或劳务费用,信用及预收费政策,中间商的使用,运输和存储政策,广告与销售策略,以及售后的安装、客户服务、保修保换,甚至是残品处理等政策也不例外。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营销要接管生产、会计和融资活动。而是说,营销通过阐明顾客需求,应该为这些活动指引方向,并尽力使之相互协调。
(三)与顾客建立某种关系
无论是购买前还是购买后,当营销帮助公司中的每一个人都真正地迎合了顾客的需要时,公司并不是单一地完成了一次销售;而且,还在销售之外与顾客建立了一种持续的关系。这样,在未来的时间中,当顾客有相同的需要时——或是公司可以满足的其他需要——就会跟随产生多次销售。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强调,营销关注的是满足顾客需要的一系列商品和服务的原因。通常,这一系列的商品和服务并不仅是为某一次交易,而是建立起使公司和顾客互惠互利的一种长期关系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