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笔者所在公司资产猛增到3.2亿元人民币,在极强的创建大企业的欲望驱动下,笔者雄心勃勃,策划组建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争取上市,同时也想趁此机会为老领导及朋友们做点好事,给他们一点股份,让大家都有一点收益。当时计划每人1万元股本金,每年分红利按20%计算,5年回报1万元,拿回股本金后;另外再用扩大股份数额的办法,每年按50%扩充计算,5年后股本金扩充成约5.8万元,长期分得企业红利。如果真的企业上市,则5.8万股的股本金就可以是一笔很可观的资产。这办法,大家拥护,无不高兴。那天,笔者召开座谈会,邀请一部分老干部参加,一则表示对他们的尊敬;二则向他们报告解释募股集资的目的,回报红利的安排,以及风险承担和化解办法;还有一层用意是借此机会请他们提意见,出谋献策,以便帮助把企业办得更好。其间大家情绪热烈,各种意见提了不少,多数是社区与企业的关系问题;而对于经营手法,资本运作,股票上市他们则听不懂,听不进,也不爱听。但会上出乎意料的是个别老领导退休以后,改变了社会地位,对改革开放的许多做法看不惯,对一些负面的社会现象,更是气愤不已。于是他竟然在会上大声疾呼不要像他那样笨,一心为公,革命一辈子,退休下来只乐得两袖清风,空空如也。他劝告老部下要学精一点,做事要留条后路,说:“现在的时尚是做事先私后公!退休前不捞点底,退休后再也没机会了,就悔之晚矣……”
对于这位前辈的“教导”,笔者心里很不是滋味,只能一笑置之。笔者想,如果企业领导者真的“先私后公”,那集资款就危险了,花光了本金都拿不回来。那样的结局,真是害国害民!企业领导者只有“先公后私”,把企业办好,才能有经营效益,集资股本金才能增值,才可能分到红利!由此笔者生出无限感慨:感觉到公有企业的确难办!在公有制企业中,随处可见谋私利者不择手段营私舞弊的事。他们是一事当前先为自己打算,谋私利损公益,“无利不行”;办事马虎,生意没有做好,却总想着自己捞好处、讲派头、摆阔气,吃喝嫖赌样样能,就是不会为企业赚钱,把企业搞得乌烟瘴气。老干部们看不惯也真难怪,然而,他们不是从正面教育后辈克服弊病,而是从消极方面去对晚辈误导,向罪恶方面推拉……这样的社会风气,却真叫人担心。
1997年,5年时间过去了,由于种种原因,笔者所在企业的经营业绩并不理想,原先设想的企业上市的可能性已经不复存在。为了保全投资股民的权益,笔者赶快做好募股集资分利的结束工作。筹集资金清退募股本金。还是原来那个愤然不平的老干部,他在领取退回的集资本金的时候,情绪激动地说:“你们企业,行!长达五六年时间的宏观调控,你们能够挺住, 了不起!那么多企业都死火,你们企业还能办得旺火,能有盈利,职工收入稳定,福利待遇也好,令人羡慕!今年这样艰难,还能清还集资款本金,真多谢你们。过去我们已经领取了那么多的红利金,加在一起也算够本了,现在又退回本金,等于让我们赚上一倍,真叫人不敢相信!那样多企业的集资款都像泥牛入海有去无回,对比起来,真是天上地下之差别!你是好样的,大公无私,尽心尽力为公司做事,带了好头,不愧是共产党的好干部!”
听着他的赞美,笔者回忆当初募股集资的美好愿望,面对胎死腹中的企业上市计划,心里酸、甜、苦、辣,一股脑儿冒上来,说不出是什么滋味。笔者不敢承受“大公无私”的赞扬,但也觉得有今天这个结局,也算是个好结果。平心而论,为公司做事笔者的确是“尽心尽力”,一心扑在公司的事业上,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可以问心无愧。具体地说在经营业务中,忠于职守,努力奋斗,遵纪守法,本位本分,价值定向,符合准则……基本实现经营目标:“高经营效益,高社会报效,高员工福利”,企业也真的办得像个样子,值得安慰!
回顾企业经营历程,面对这微不足道的事业成绩,笔者回忆起当初要成就事业的强烈欲望,正是在“欲望”推动下,笔者经过艰苦奋斗才取得今天的成绩。在这过程中,笔者“公”“私”分明,行为谨严,强迫自己按照4、5、6原则办事。所谓“4、5、6”办事原则:就是对上级的指示,只要有4分理由,就坚决照办;对同级要办的事,有5分理由,会努力去办;对下级要求办的事,要有6分理由,才会认真去办。在办公会议上,不管部属意见多么激烈,对决议要办的事总是根据上述原则做出决断。这样做也招来非议,说是“假民主”,“开会讨论是装样子”。面对责难,笔者听之任之,一笑置之;也有人取笑笔者“会抱大腿!”、“奴隶主义者!”笔者也概不理会,我行我素,为实现目标努力奋斗。正是这种“走自己路,让别人说话去”的雷厉风行作风,才使笔者取得做事成功率高的好成绩。
欲望是一种难以捉摸的追求成功的动力,是种永远在争取更多责任、权力、收益的意愿,几乎是所有成功领袖的共同特点。使人们能全力以赴、拼搏进取的原动力就是这种欲望。欲望在大部分业绩优异者及其组织中,是一切程序的脉络。欲望变成体制中价值标准,所有成员的共同的价值观念,产生的力量锐不可挡;欲望的旺盛高涨带动了澎湃的士气;善于掌握这种士气,就可以成就事业。对于经营者来说,正是无穷无尽的追求财富的欲望,促成了许许多多的经营奇迹,产生了许许多多的星级富豪。
当然我们还应该看到,“欲望”是双刃剑,把握不好,“私欲”膨胀,对个人利益如果追求过度,就会成为万恶之源。当今社会,有些人物欲横流,千方百计拉关系,削尖脑袋去钻营,把为个人谋到利称为“有本事”,把“营私以为能”作为信条,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认为“不捞白不捞”,捞了油水才舒服、才高兴,不捞就手痒、就难受,所以要“营私以为乐”。这些人发展下去是很可怕的。如一些行政干部,不给他送礼就不办事,送了礼就乱办事,甚至以权谋私,贪污腐败。一些从事企业经营管理的领导者,假公谋私,一方面办公事,一方面搞私营,先私后公,割据一方,中饱腰包,极大地危害了国家、危害了企业、危害了自己。他们把吃苦和享受的位置弄颠倒了,把羞耻和荣耀的是非标准弄颠倒了。于是产生出了许许多多的不正之风,腐败行为,把社会主义企业经营得乌烟瘴气,连年亏损,把国有企业拖垮;他们甚至铤而走险,贪污贿赂,最后走进牢房。所以一个人不克制物欲贪念,总有一天会被私欲所湮没。这是社会现实!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应该引起警惕;对私欲横流的人需要当头棒喝,不能一味图利!社会主义企业领导者更要注意不“营私”,要以“营私”为羞、为耻;应该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奉公;要“先公后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强调企业经营管理者不能营私舞弊,应该先公后私,公而忘私,也不是全盘否定“私欲”。有“私欲”是人的本性,经营管理者要重视“私欲”的激励作用。公与私,相辅相成,相生相克。不是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就不可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企业领导者如果分心谋私利,则上梁不正下梁歪,就不可能把企业办好!员工也不会为企业前途全力拼搏。但是,如果企业领导只强调“公利”,不照顾个人利益,也会缺乏推动力,这“公利”也难发展。改革开放初期,农村搞土地承包责任制,实际上是利用“私利”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结果带来农业生产的大发展。改革开放,搞经济体制改革,公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也是通过肯定个人利益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从而实现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可见“私欲”与“公利”,互生互兴。蜜蜂采蜜,自己赖以生存、繁殖后代,这是“私欲”;为植物传授花粉,使植物开花结果,这是“公利”。经营者把商品卖出去赚钱,这是“私欲”;让顾客买到自己必需的东西,解决生活、工作需要,使国家得到税收,这是“公利”。在企业中,让员工“私利”的欲望按正确方向和渠道流动,才能让企业“公利”的果园能够得到灌溉和施肥,得到硕果丰收。
革命前辈开国功臣陈毅元帅有两句诗:“我要为众人,营私以为羞。”为什么人们深深地热爱和敬重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就在于他们有极强烈的成就事业的欲望;在于他们有强国富民的伟大理想,冲杀于枪林弹雨之中,战斗于白色恐怖之下,为建立人民共和国立下了不朽的功勋;还在于他们建国后又严于律己、公私分明,时时事事以身作则,为祖国的建设事业做出卓越贡献,堪称楷模。
经营管理者在一定程度上掌管着企业的“人、财、物”,有一定的支配使用权,所以对于“私利”,一定要克制,才不会为财物所拖累;对于“公利”,一是要讲奉献,不断追求经营进步,事业成功;二是“做事——先公后私,尽心尽力”,这样,成就事业的“欲望”才能获得员工的支持,社会的认可,才能不断地创造成功的事业和人生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