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最大的一个毛病就是以法治企,但不治自己,不愿把自己装进制度里,总是让自己“逍遥法外”。要想定事易,其实并不难,核心有三条:一是以法治企,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的决策机制;二是管好自己,有所为,有所不为,把大量不该自己定的事,按照制度交给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去定;三是执行到位,把通过规范决策形成的决议和制度执行到位。
自从西方发明了治理结构以后,公司就变成了上半身和下半身的结合体。脖子以上的事归董事长管,就是按照正确的价值观制定战略、确定治理结构、选拔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外部公众形象;脖子以下的事归总经理管,就是按照发展战略研发产品、组织生产、推进销售、管理员工。这样分工,既有人把控方向、组织股东资源、选拔总经理,又有人负责生产经营、具体干活,公司就会变得很正常。
在私营企业,很多人不知道董事长是做什么的。有董事长的前提是要有董事会,董事会是决策机构。但是大多数私营企业没有董事会,原因是没有股东或者股东人数较少,没有董事会自然也就没有董事长。
一些老板为了表示自己强势,给自己冠以董事长兼总裁的头衔。当一个老板不知道做董事长有董事长的做法,做总经理有总经理的做法,一个人既做运动员(执行),又做裁判员(决策)时,这个组织一定是个很幼稚的组织。因为董事长的定位是代表股东,让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而总经理的定位是代表全体员工,让他们的收入与企业利润同步增长。
如果老板要把董事长与总经理集于一身,就决定了老板今后做事必定会出尔反尔:一会儿站在董事长角度考虑,让股东多分红,让员工少拿钱;一会儿又站在总经理角度考虑,让员工多拿钱,让股东少分红。老板的屁股一会儿偏左,一会儿偏右,两边都想做好,结果两个角色都做不好。这相当于让一个小孩同时学着说父母两个人的话。最后的结果是,老板要么成为执行力很弱的董事长,要么成为只知埋头干活、不知抬头看路的总经理。
如果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能没有真正分开,董事会形同虚设,实际上就是欺骗其他投资者。要真正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让私营企业管理转型,首先就要实现企业资本社会化,引进其他的投资者。一旦企业有别的资本进来,老板就必须选择自己的角色定位:要么做董事长,要么做总经理,两者必居其一。这样,有了其他投资人做股东,才能建董事会,才可能有董事长。
那么,董事长到底该干什么呢?实际上,董事长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就是要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组织董事会成员认真讨论、制定公司的各项重大决策,避免决策失误。万科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分工很明确、很规范,董事长管没有决定的事,总经理负责把已经决定了的事做好。
李嘉诚说:“想让公司运作得好,要靠组织、靠制衡和固定的会议。会议前先听他们说,然后在正式开会时,请他们逐一讲出看法及数据。讲完后,我又会向他们发问。至于最后的结论,我会问他们公司这样做是否会好一点?我会单独询问他们的意见,直到他们都同意我的看法时,我便会说我们应该这样做,或者那样做。这样看似很复杂,但如果处理得好,他们会很高兴,做事勤力而且心悦诚服,皆大欢喜。
“我参加会议时常常是这样,假如一个项目我认为不好的话,我还是非常虚心地听。有的时候,可能90%是你认为不好的,但他讲的10%是你不知道的,那么这个10%可能就是成败的关键。决定大事的时候,我就算100%地清楚,也要召集一些人,汇合各人的资讯一齐研究。这样,当我得到他们的意见后,看错的机会就微乎其微。”
冯仑根据自己治理万通的经验说,公司在良好的治理结构下,决策模型带来正确的概率相对会高一些。多数情况下,所做决策是60~80分,最差的不低于60分,最好的不高于80分,不会出现大起大落的传奇,有利于连续的正向积累。
冯仑认为,管理企业的第一要诀是“减少决策,拒绝诱惑”。有些企业往往每年、每个月,甚至每个星期、每天都有新的决策频繁出台,这对企业并没有什么好处,甚至还可能害死企业。正如他在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说到的“决策的数量越少,决策的质量就会越高”、“如果总想着占便宜,心里就会乱想,乱想就会乱动,乱动就会动乱,动乱就会不治,不治就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