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经济更多地走向全球化,西方商人越来越多地为如何处理当地商业中的贪污问题而困惑。在许多新兴经济国家,要想做好生意,就必须得向渠道合作伙伴和政府官员贿赂,送回扣,在桌面下做一些小动作。美国的法律清晰地规定此类行为是非法的,但是想要在俄罗斯、东欧国家等地成功经营,要想开发当地的市场,商人们还真得动脑筋去对付各种各样的贪腐行为。
尽管腐败行为有各种各样,但是最让在海外市场做生意的美国商人头疼的是行贿。例如,总部位于休斯敦的Willbros公司尽管已经在尼日利亚经营了近半个世纪,但是最近它卷入一起贿赂丑闻,因为美国政府指控该公司违反了《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按照《反海外腐败法》,美国企业被禁止在国内和国外从事非法的商业行为。为了获得更多的生意,Willbros公司高管向尼日利亚政府组织的供应商联盟成员支付了大约600万美元,结果是中标建造一条价值3.87亿美元的天然气管道,并使这些供应商作为这个项目的合作伙伴。Willbros公司的高管后来为了落实合同,又被多勒索了150万美元。
为了降低被处罚的力度,Willbros公司承认了公司的个别高管在尼日利亚客户和供应商那里占有一些股份,承认他们自己也接受了与生意相关的贿赂款。结果是显而易见的:该公司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起诉,公司高管为了避免牢狱之灾,也不得不主动坦白。由Willbros公司的案例,人们推而广之。美国企业在海外参与的不道德行为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如何能够做到既能在海外拓展市场,又不卷入商业丑闻,这是一个令人头疼的事情。
在新兴市场拓展生意,美国公司应该怎样处理供应商及政府机构的腐败问题呢?他们能否“入乡随俗”,在海外开拓时违法经营,结果却在国内受到指控?还是在国外推行美国的价值观,结果却难以保证成功经营?向供应商行贿、洗钱、收受回扣在许多国度是司空见惯的。美国公司应该怎样应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