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提到使用办公电脑做私人事情的时候,员工和雇主都力求寻找一条明确的边界。现代科学技术模糊了公司时间和私人时间之间的界限,很多员工认为,利用公司的电脑做个人的事情是可以接受的。
员工常常忘记他们在电脑上留下的记录,这给员工和雇主都带来了麻烦。例如,一家保险公司因员工的不正当行为解雇了她,并控告该员工使用公司的信用卡为自己付费。之后,公司行政人员向7位经理发了电子邮件描述该员工被解雇的事情。这邮件被传递给另外一些经理,其中一位经理还将它转发给了另外5位员工。所有收到关于她被解雇邮件的人在他们的电脑上留下了记录,结果该员工控告他们人格诽谤,判得赔偿金130万美元。
早在因特网出现之前,就已经有员工控告雇主秘密搜查抽屉或偷听语音邮件的案例。对此现象已有一些规定,如雇主不能偷听员工的电话内容,除非事前已告知员工电话可能受监控。一些州还要求签署允许电话监听的表格。
虽然类似的规定也适用于电子邮件,但关于电子邮件监控的法律至今仍不存在。很多雇主有专门的软件,可以追踪已经被删除的邮件,甚至是输入电脑的每个按键信息。如果心怀不满的员工在电脑上写了一些抱怨老板的话,后来改变主意把它们删掉了,但这时已经迟了,因为所有曾键入电脑的痕迹都储藏在硬盘上,IT经理可以追踪到这些记录。
雇主监控员工通信和表现的行为变得越来越普遍,大概有78%的大公司有这样的做法。在受调查的雇主中,63%的人监控员工的上网,47%的人储存并检查员工的电子邮件。这些数据在过去四年里有很大的提高。对员工的调查显示,大多数人每天收到1—5封与工作无关的邮件,半数以下的人说他们从未收到过不道德的邮件。
雇主可以合法地监控员工的电子邮件,但他们应该这么做吗?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雇主出于生产效率的考虑去监控员工的电子邮件,那么他们可以找到更好的办法去提高生产效率。但如果雇主担心的是法律责任,那就要跟员工讲清楚这问题。如果员工进入不健康的网站或者使用不恰当的电子邮件攻击同事,雇主担心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对员工及电子邮件使用的监控政策透明非常重要,另外还有必要在指导和培训计划中向员工和经理们讲述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