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也就是说,一切事情背后都有一套它应遵循的标准,否则就像俗语所言:“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同样职业也有它自己的规则,当问题出现时,按照这套规则去做,就会使事情简单化。
玛丽·帕克·布莱特是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时期最有影响的商业哲学家,她还是帮助管理者找到解决工业管理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的方法的先驱。她的“职业规则”理论正如她的“综合解决方法”理论一样,都对管理过程中的对抗与谈判的最基本方面做了分析。
布莱特说过,在现实生活中的那些矛盾、冲突是很少的,而大部分的矛盾都源自于人们之间那种复杂的行为所引起的相互之间的摩擦。她把这种职业矛盾与网球比赛做了类比。在网球比赛中,运动员之间所表现出的并不是简简单单地相互反映,而是他们自己所建立的各种对特定动作的反映。一个动作至少部分地受到其他先前动作的影响,在其他方面也是如此。
因而,布莱特认为管理中要制定合理的制度,而且对于职业要有一套完整的规则,在遇到矛盾冲突的时候,按照规则来解决问题,才会使每个人都觉得公平,因而他们也更容易接受。
- 布莱特的职业规则提供给管理者们一种非常新颖的竞争观点。例如:
- 两位管理者之间的争论。
- 供应商与顾客在语句措辞、各自的行为以及口头理解特性等方面上存在的争论。
- 资方与劳方在合同谈判中的由于不同观点和立场而发生的争论。
实例学习:
玛丽·帕克·布莱特本人与员工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因此,她的“职业规则”理论尤其适用于解决合同谈判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她的管理理论的主要目的则在于在处理矛盾的过程中建立起一种更有建设性的方法,让我们通过以下实例来看一看这种理论在处理上下级关系的过程中是如何发挥效用的。
行政长官布朗发现部门经理福兰克似乎在工作中对产量目标不够重视,然而,布朗尝试的各种促使福兰克改进管理方式的方法都以失败而告终。在一个面对面的交谈中,布朗开始与福兰克讨论他的工作中的问题,然而出乎意料的是福兰克表现出相当强的反抗意识。
福兰克抱怨说:“事情进展得一点都不顺利,这主要是因为公司现存的那种腐朽的工作制度和批发商在运送物资过程中的滞后性造成的。”
布朗接着问:“你觉得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呢?”
“给我权力让我重新制定现存工作制度以及供货方式,并通过协调两者间的管理来改进我们的服务。”福兰克说。
布朗认识到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判断。他曾认为这个经理非常懒散,而且粗心大意。但现在看来,福兰克的观点似乎是可行的,他发现他们争取到了一点点的进步。
福兰克的抱怨逐渐减少。他接着又加了一句:“还有一件事情就是我所做的努力并没受别人重视,可是其他人却不同,例如,瑞奇得到了很大的权力,但他近来除了很消沉外,一无所获;而我的部门和他的部门有很多相似之处。”
布朗因此也看出了造成这种问题的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福兰克对于自己被别人误解的愤怒。因此,布朗现在就处在一个比较有利的位置去处理这种情况。
注意到过去和现在的一些事情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所有这些都会对我们处理问题的看法和态度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样我们也要记住那些已经发生的变化,这对我们非常重要。比方说:在一个劳资谈判会议上,公司代表发现劳方最近发生了一个最大的事故。因此,他接受了劳方提出的按高标准保证安全的措施;但是同时表示本公司的安全纪录相当好,这些不幸的事故确实是偶然现象,而不具有代表性。作为一种责任,公司在员工的安全问题上应该非常重视。公司代表在这儿所表现出的也正是弗莱特所提倡的尽可能充分理解谈判双方的行为的反映。
谈判过程需要双方的坦诚和直率,以便使任何一方都不会丧失自己的利益、价值和目标。一位仲裁者或许可以保持谈判双方的平衡,而这或许根本不需要第三方的介入。像主管布朗这样的一位公正的辩论家,有能力使双方都达到各自的意图和目的,并将其解释清楚作为讨论的指导方针。针对在这种环境下每一个新的要素所产生的目标都应放在最前面来考虑,正是由于这种新要素所产生的感觉才使得成功和失败的最终结果得以区分出来。
布莱特承认令人满意的事情不能总是发生。偏见、无知和交流障碍都有可能成为取得成功的拦路石,掩饰这种感觉会使它们爆发出来,或者导致双方关系僵化,并进一步发展成为仇视。
保持一种平等的标准是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如没有彼此间心灵的沟通,要想取得进展是非常困难的。双方真正的目标是彼此间应做到心知肚明,如果双方目标存在冲突,这就必须被双方认识到,并且必须通过分析和最后讨论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取得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