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可以看成是若干个以核心企业为依托的企业群所构成的联合体,这个联合体是以资本、契约或行政指令为纽带连接在一起的。它以母子公司为主体,由多个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子公司或分公司组成,在生产经营、市场开拓、投资等方面紧密协作而形成的一个有机的经济组织。
可以看出,企业集团由多个企业组成,但又比单个企业复杂的多,因此,企业集团的治理与一般公司的治理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差异之处。
相同之处
之所以说企业集团管控与一般企业治理有相同之处,是因为企业集团管控首先要求企业集团的每一个成员企业能够解决好自身的委托代理问题,协调好股东与经营者(包括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单从这一点来讲,企业集团管控与一般公司治理存在着相同的一面。只有企业集团内部的每一个成员企业做好了自身的公司治理,才能保证企业集团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治理机制,才能保证企业集团能够有效运营。
一般公司治理结构中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这些权力机构的职责及其相互关系、外部力量(政府、市场和社区等)对公司的治理和对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样适用于企业集团的治理,特别是对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而言,这种相同性会更大。
由此可见,企业集团的治理与一般公司治理的相同之处表现在:企业集团内部的子公司,也面临着与一般公司一样的委托代理问题,因此二者在解决委托代理问题上的目的、程序、机制是相同的,对母公司而言这种相同性更大。
差异之处
企业集团的复杂性决定了集团管控与单个公司治理有着巨大的差异性。
一般企业的运作,需要处理好与上下游企业或其他交易伙伴的关系,但是,这种处理方主要是依靠市场的方式来完成的,交易对象的选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交易关系一般都比较短,甚至有时是一次性的。
对于企业集团就不同,如果处理不好集团内部企业的关系,相互之间各打自己的算盘,貌合神离,不积极与其他成员企业合作或考虑集团整体的利益,而是互相猜疑、刁难、设置障碍,就会加大企业集团整体的运作成本,降低效率,最终导致企业集团形同虚设,甚至不如单体企业的效率,丧失存在的基础,最后走向解体。
从深层次角度考量,企业集团同样面临着一般企业面临的两大难题,一是委托代理问题,二是交易费用问题。按照经济学和现代企业理论,由于企业内部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了委托代理的产生,这是公司治理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由于契约的不完备性和组织内部的运作费用导致了交易费用的产生,这又涉及到企业之间的合并、分立以及交易中的合作与竞争等问题,这是产业组织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而企业集团管控恰恰面对着这两大问题,既包括狭义的公司治理问题,又涉及到传统的产业组织问题,并将对产业组织问题的解决,融入到企业集团管控中去。
母公司需要将对子公司的控制与协调,融入到对子公司自身的治理之中,并通过子公司的治理机制,在解决其内部的委托代理问题的同时,协调好与其他子公司之间的关系,降低企业集团内的协调费用。根据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关系的紧密程度,子公司又分为紧密型子公司和松散型子公司两类。母公司可以通过其内、外部治理机制的设计和运作来控制和协调紧密型子公司,即母公司一方面通过持有紧密型子公司的控股权,借助紧密型子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权力机构对其高层管理者进行监控,使他们的运作符合母公司和企业集团整体的要求;另一方面,通过让这些企业拥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财产,实现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对其的外部治理,对企业及其经营者提供高强度的市场激励和约束。而对于松散型子公司,母公司主要借助市场的外部治理和长期契约纽带来实现对其控制与协调。
因此,从企业理论来看,企业集团的治理不仅要解决企业内部的委托代理问题,还要解决企业间的交易费用问题,而且这两个问题必须同时解决,不能单独地建立各自的机构、机制和程序,而是要把解决子公司之间的交易费用问题贯穿在公司治理的机制之中,从而在企业集团的治理中同时解决企业运作中遇到的委托代理问题和交易费用问题。
由此可见,相对于一般公司治理,企业集团管控的最大差别就是要设计一套控制、协调、激励和约束机制,处理好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关系。这就要求母公司发挥特有的功能,通过建立资本、组织、人力、技术等纽带,将子公司紧密联结在自己的周围,形成集团的紧密层。对于与其关系不太紧密的其他子公司,主要利用长期契约纽带,以稳定与这些企业的业务和技术协作。这样,对于集团内各个层次的子公司,母公司都可发挥控制、协调功能,只是对于不同层次的子公司采用不同的方式而已。
企业集团的治理与一般公司治理的差异之处表现在:①一般的公司治理着重解决委托代理问题,企业集团除此之外还要解决子公司之间的交易费用问题。②一般企业治理从广义上说也包括企业间关系的治理,但对于这样的企业来说,不与既定公司建立和维持稳定的关系并不影响其存在,而对企业集团管控来讲,不与既定公司建立稳定的关系就形不成企业集团,协调不好这种关系也将极大地影响企业集团的管理效率。③在处理企业间关系上,一般企业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不存在控制与被控制、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企业集团由于存在资本、组织、人力、技术等连接纽带,有其控制和协调中心,从而在公司间关系上出现了控制与被控制、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④在股权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构成、经营者的激励以及市场治理的强度等方面,企业集团也可能与一般公司存在较大差别,从而使同一个治理机制在一般公司和企业集团的作用力度和方式上出现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