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关于自我管理式的团队在理论和实践领域已经被写过很多了,但是要找到好的结论却很难。有一种想法是,5个、10个或20个人可以在没有主管带领的情况下完成任何一项工作,但是这似乎有悖于所有的管理学理论和实践。想象一下这种情况,只有两个人互相交流然后得出结论。事实是,在某一时间某一问题上,一定得有人来作决定。不能浪费一辈子的时间试图去达成共识。就算只是在家庭内部,也必须得有人来作决定才能维持正常生活。一个自我管理式团队要达到预期目标的可能性很小。
然而,成功的自我管理式团队的例子也确实存在。美国奥菲斯室内乐团成立于30多年前,它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大的交响乐队之一。它的预演和表演都没有指挥。它已经建立起了一套重视协作领导的自我管理的结构。乐团的成员通过建立3条团队组建原则来解决他们之间的分歧,即,准备、交流和互相尊重。他们承认,在解决这些问题方面花费了很多时间。
这种多名非指定领导的理念,可以应用到所有在解决分歧方面花费大量时间且遇到重大阻力的组织。我们也需要认识到,乐团是一种特殊的组织类型;参与者都是业内的高水平专业人士,并且按照同一张乐谱演奏。尽管这种模式可能在人数有限的组织内可以发挥作用,但如果应用在几百人的组织中,或许就不会有这样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