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湘都市报》报道,长沙道林公司长期恶意拖欠100多名益阳农民工工资达122万元,历时三年,打赢官司的农民工拿不到钱。益阳赫山区法院正式委托宁乡县法院执行局,对道林公司法人代表文军执行拘留15天。但一个多月过去了,宁乡执行局却说“找不到人”。该局某局长表示:“大家跟文军平时都认识,不好意思去家里抓人。”一句“不好意思去家里抓人”,让人浮想联翩。“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花人家的心软。”真相是否如此?不好意思抓人让人看到了多重悲哀。
如果决策者陷入了利益纠葛,那么,他必然会在某个特定的时候,因为自己的利益而成为执行力的破坏者。南方某区一位干部对两位人大代表这样评论:“区里的干部一般不敢随便得罪他们,不能说他们有能力想让谁上谁就能上,但他们确有能力在需要由区人大通过投票决定干部任用时,不想让谁上谁就上不成,该区党政领导均对他们礼让三分。”
这两位“大名鼎鼎”的代表分别是其所在居委会的主任及居委会所属股份公司的董事长,是典型的地方实力派人物。基于地缘、血缘和共同的经济利益,他们所在的居委会及公司,都是一个特殊的利益集团,而这两位区人大代表,就是其所在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可以看出,地方政府的决策受利益集团的影响已经很深。
而这样的人大代表选出的干部,当与其利益发生纠葛时,能独善其身就很难了。因为,他们选出的干部自然是希望为他们的利益服务的。
在企业的运行中,一些严肃的制度规范,也经常是从那些握有相当权力的领导干部及高导管理者那里,开始被侵蚀、破坏,直至变成一纸空文的,而这些现象的背后,自然是“利益”在作怪。实际上,许多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贪污腐败的领导干部,其实都是从逾越规矩开始逐渐滑向犯罪深渊的,而他们之所以一步一步滑向深渊,皆因利益所驱,或为情色所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