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难回顾,在我国,企业集团的概念远比集团公司的概念的提出和探讨早得多,付出的实践成本也多得多。
改革开放初期,当我们认识到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搞活企业,而搞活企业的关键则是由以行政手段为主向经济手段为主转变的时候,推动横向经济联合,发展和组建企业集团便一直被置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在理论界,所谓“三变三不变”、“行政捏合型”还是“市场组合型”、“一级法人”与“二级法人”等争鸣探索百花齐放,关于企业集团发展战略、管理模式的文章论著也车载斗量。同时,实践探索活动在繁荣程度上也遥相呼应,不负所望。一时间,“翻牌公司”、“露水夫妻”与“双重婆婆”的戏剧性结局,颇使人无可奈何。几年前,南京的几大石化集团之间的重组闹剧,至今仍让人记忆犹新。
不难看出,企业集团在理论与实践上的长盛不衰、死而不僵,其背后的动因不外以下几点:
1.避开产权改革的“雷区”
企业体制改革的终极是产权问题、所有制问题,但其对社会、经济乃至政治体制的冲击、影响过大。因而在指导思想上,热衷于企业集团运动的人们,试图通过在不涉及所有制和产权改革的前提下,对大中型国企不断地进行合并、重组,配之以价格改革、财税改革措施等,以侥幸绕开产权改革的“雷区”。
应当承认,单纯的所有制与产权改革不一定能带来企业体制改革的真正成功,它需要整个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配套;但缺乏所有制与产权改革的运动,不仅不可能最终成功,而且要为无可逃避的“补课”付出更高的成本。
2.保持与计划经济的“联姻”
从日本情况来看,由于企业集团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非常突出,而且离不开政府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的扶持,倡导所谓“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模式。因而,在我们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体制过渡中,推行企业集团战略,可以顺理成章地保持计划经济体制的权势地位,延续其权利经济、不平等竞争的惯性。
因此不难想像,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为什么我们对日本的企业体制情有独钟,为什么比较研究、实地考察的结论竟然是那么单方面地乐观。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让步和屈服,始终是被逼无奈的、难舍难分的,甚至被经常地偷梁换柱。
3.满足人们的“大跃进心态”
发展经济学认为,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一种“赶超心态”。当我们20世纪50年代热火朝天地“赶英超美”时,印度也开始了其自身的“大跃进运动”。人们只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乃至朝鲜战争刚刚结束后的日本,其国民经济水平和生活质量与当时的我们不相上下,但六七十年代后却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却忘了日本早在明治维新时期(甚至之前)就彻底走向资本主义道路了。当我们开展社会主义运动不遗余力,将民族资本收归国有时,韩国却反其道而行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将国有资产让利于民——极力扶持(垄断型)民营经济势力。
当刚刚改革开放的中国走向世界时,发现与经济强国之间、我们的大型国企与跨国公司之间的差距使人震惊。在“做大、做强”的心理驱使下,大与大重组、强与强联合,“帆船”被捆绑成“联合舰队”,以为这样的“航空母舰”就可以跻身于世界五百强了。进入21世纪,当中国荣获“世界工厂”的称号后,这种“大跃进心态”就显得更加迫不及待了。
落后并不可怕,单纯的停滞也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在良好愿望的旗帜指引下,快速驶向非理性的、没有希望的彼岸——它耗费了我们有限的宝贵资源、破坏了我们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同时埋葬了我们的信仰。
应当说,迟至近年来全面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时,人们对集团公司的本质认识才真正开始。遗憾的是,理论界的兴奋点仍停滞在企业集团问题上,鲜有关于集团公司的研究成果,而且大多数、乃至绝大多数人仍将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混为一谈。不可否认,上述误解在某种程度上,对当代中国的企业体制改革进程至少误导了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