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存在目的就是为了赚钱,这一理念的思想根源可以追溯到1776年,那一年亚当·斯密出版了名为《国富论》的开创性著作。
我们每个人,终其一生都在尽最大努力地运用自身的资本,从而使资本的产出能够具有最大的价值。通常而言,一个人既不会有意识地促进公共利益,也不清楚他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公共利益。他唯一关注的是其自身的保障有多大、获益有多少。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他被一双“看不见的手”牵引着,帮助实现了一个并非其意图所在的目的。一个人通过追求其自身的利益而在实际上不知不觉地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利益,这种促进甚至超过了他有意识地去促进的程度。
亚当·斯密借用一双“看不见的手”这个隐喻,生动地展示了个人或者企业通过满足自身利益来寻求财富的努力有一个次级效应,那就是同时也为整体经济创造出了财富。要真正了解这一切究竟是如何做到的,可以这样来思考:只要消费者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想购买的产品,厂商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想出售的产品以及该如何生产出这些产品,那么,整个市场就能够决定所交易的产品以及相应的价格,这样就为整个社会创造了价值。这事实上就是自然而然地让每个人都自然而然地追求其自我利益。根据迈克尔·杰森所进行的研究,我们可以给出一个简单的案例来清晰地说明这样一个观点:一般而言,利润最大化的努力确实能够给社会带来最佳结果。公司通常会购买各种资源,包括原材料、劳动力和资本。这些购买行为通常是以自愿交换的方式进行的,与资源的所有者签订买卖合同。公司将这些资源整合在一起制造出最终销售给消费者的产品和服务,采用的同样是自愿交换的方式。由于所有的交换都是自愿的,因此人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那就是,所有的交换都是基于一个价格,而这个价格是买家和卖家双方各自对所交换的东西设定的价值,该价值等于所支付的价格。然后,由于这一活动中产生了利润,社会便增加了一部分价值,这就是产品和服务的售价高于其生产制造成本的部分。公司赢得的利润越高,那么社会所增加的价值也就越高。
基于价值的管理咨询界有一个领头人叫本尼特·斯图尔特,他在《价值追寻》一书中这样解释几百年前亚当·斯密的理论:
人们很容易忘记高层管理者最重要的任务必须是确保公司当下市值最大化背后的理由。先不说别的,最关键的一点是,更大的市值是回报给股东的,而股东毕竟是公司的所有者。但是,更大的市值也使整个社会受益,而这一点是更加重要的。对于价值的追求必然会将稀缺的资源用于最有希望的用途和产出最大的用途。而资源越是能得到有效配置和有效管理,经济就越是能够得到强劲增长,我们的生活水准越是能够得到快速提升。当投资者的个人受益转化成公共利益时,就是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在起作用。尽管这个原则并不是没有特例的,但是在大多数时候,股票市值上升和生活质量上升之间总是显得那么和谐。
我们经常会看到许多企业在使命陈述中倡导创造股东价值这一“看不见的手”并完善社会整体。例如,Briggs&Stratton公司2008年年报中就有这样一段话:
我们会通过与客户、供应商、员工以及社区建立和发展互利关系来创造巨大的价值……在致力于完成这一使命的过程中,我们将会为全世界各地的人们提供力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提高生活质量,以此来为我们的股东增加价值。
尽管有一些公司可能仍然在努力推行基于价值的管理,但是,在安然公司和世通公司之类企业爆发了臭名昭著的丑闻之后,出现了一个不太好的结果,即产生了这样一个认知:基于价值的管理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贪婪的代名词,而贪婪则意味着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一认知也许是出于对基于价值的管理的误解。亚当·斯密认为,一旦人们能够自由地追求其自身利益,那么整个社会将变得更好,好过一个何谓“好”都要靠外部力量来决定的制度。但是,其他人却有不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