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权指的是把权力从组织的中心分散的过程。如果是公司,这通常指的是把总公司的权力下放,下发给本领域的营业公司。人们争论的中心是:一个拥有很多广布的分支机构的组织到底哪个是比较有效的机构,尤其是跨国公司在几个不同国家里都有营业公司,像这样的跨国公司决策权非常集中,决策围绕着组织下达。
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有人拥护权力分散的做法。18世纪时,东印度公司就是一个权力非常分散的组织,组织的要素在世界的遥远地区经营着工厂,当时没有电报、电话或传真,他们只能在当地自己做决策。
分权在19世纪的大多数时间里也一直是一种主要的经营模式。摩根家族的父子俩一个在伦敦,一个在纽约单独经营着银行;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各种分支机构在几个欧洲国家独立经营着公司。信鸽是他们所能希望的最快的通讯形式。
随着电话和传真机的发明,中央集权的总公司应运而生。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中央集权是主要的模式,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Alexander Graham Bell)的发明带来的转机。
但是有些著名的特例,美国杜邦化学品公司在20世纪20年代中叶非常热衷于分权思想,当时公司的资深管理人发展了一种多元结构应对多样化经营。同样,阿尔弗雷德·斯隆(Alfred Sloan)把通用汽车分成两个部分,每一部分都在一个大公司内作为单独的公司经营。斯隆说公司“在政策方面统一协调,在管理上方面各自为政”。这一举措帮他补回福特公司在10年前引入批量生产和装配线所获得的一些大的优势。
在他那本因名而闻名的、书名为《小而美》 (Small is Beautiful)的书中,E.F.舒马赫(Schumacher)表明,不应该把中央集权和权力分散看作是互相排斥的。他说:“一个大型组织诞生时,通常要经历集权与分权的相互交替阶段,就像钟摆左右摆动。如果对此有对立的观点,每一方都要说服对方维护自己,那就有必要深刻探讨,不是搞折中,不是对半解决,而是找出个更好的办法。或许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二选一,‘而是二者同时存在’。这个人们非常熟悉的问题遍及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他们的畅销书《追求卓越》中,汤姆·彼得斯(Tom Peter)和罗伯特·华特曼(Robert Waterman)表明了类似的态度,他们说:“卓越的公司既集权有分权”。阿尔弗雷德·钱德勒(Alfred Chandler)在《战略与结构》 (Strategy and Structure)中说得几乎也是同样的意思,他表明战略和责任应该是集中在总公司,而13常的运作任务应该下放到各个部门。
在20世纪90年代,信息技术的扩大和飞快发展开始扭转局面,因特网和其他电子信息系统使得信息的传播既普遍又便宜。权力进一步向外扩散,扩散至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1998年《哈佛商业评论》的一篇文章中,C.K.普拉哈拉德(Prahalad)和肯尼思·利伯索尔(Kenneth Lieberthal)表明,这种权利的扩散将对跨国公司产生特别强大的冲击。那种认为所有的革新来自于中央的古老的帝国主义设想已过时。
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彼得斯和华特曼分别被要求列出企业所面临的巨大挑战,彼得斯最后写道:“除了第一项之外,我们俩列出的结果没有多少共同之处。我们俩都把权力分散列在第一位,经过50年(总共)观察企业的兴衰,我们坚持一个、也只有一个、基本的信念:那就是放权,让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是在危险的转折时期保持活力的最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