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级体系和替罪羊
在做管理咨询时,我们遇到一个公司,它以德国最有道德感的公司之一而著称。它十分关心它的员工和社区。董事会秘书来找我们,并且说他有一个可怕的问题。在德国,董事会有两个层级,一个管理委员会和一个经理人委员会。公司的管理委员会宣布其不再容忍贿赂,因此不会在董事会层面讨论这一话题。听到这一消息后,全球范围的一些高层经理人找到了董事会秘书,并且问:如果我被抓住了,你会怎么办?回答是:如果你被抓住了,你就是有罪的,而且这不是公司的问题。那位董事会秘书觉得很困扰,因为这不是真的。“事实是现在你要为合同掏钱。因此,如果一份合同价值20亿英镑,合同中的2亿英镑立刻会拿出来支付给他人,以保证你得到一个18亿英镑的合同。这些人并不是贫穷的技工,而是政府和官员。这是制度性的腐败。我该做什么?我应该站在一旁并且诚实地把为公司工作的人投进监狱,并且在我们知道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却说我们对此一无所知吗?”
当然,官方的立场是,公司应该让犯了错误的经理人面对指责。坦白地说,这并不公平。但事实就是如此,而且直到这些问题被讨论之前,还会一直是这样。
难题无限
让我们从历数企业界的耻辱榜开始。回想1980年澳大利亚2 500万澳元的纽根–汉德(Nugan Hand)银行丑闻;1990年英国波力派克(Polly Peck)集团CEO最终出逃国外的丑闻;2000年重创施乐(Xerox)和毕马威(KPMG)的虚假财务数据案;2001年的安然(Enron)案;2002年百美时施贵宝(Bistol Myers)虚增收入案;奎斯特(Qwest)公司虚增收入案;尼可(Nicor)公司隐瞒债务案;凯马特(Kmart)公司会计丑闻;泰科(Tyco)国际公司不当会计处理案;帕玛拉特(Parmalat)公司伪造会计科目案;还有印度萨蒂扬(Satyam)公司(一家外包企业)案:2009年其CEO由于虚增利润而提前退休,但最终,毁灭性的庞大债务出现了。
行贿受贿和腐败是广泛存在的。英国金融行业存在的欺诈行为每年大约要耗费该国140亿英镑。此外,据报告称,英国企业洗黑钱的数目达到了250亿英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