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门课也许是商学院在教学法和教学内容方面存在最大争议的一门课。 “企业社会责任教育在欧洲”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Education in Europe)近期的一项调查发现,虽然多数商学院都会讲到这部分内容,但是只有1/4的商学院有具体的题目、课件或者开设了选修课。2008年,58%的MBA课程讲授企业社会责任(CSR)、伦理、可持续性或者商业与社会等内容,比2003年的45%和2001年的34%明显提高。多数商学院都是把这门课包括在其他科目当中,比如把它列在“会计、企业管理、法律和公共管理”或者“股东管理”等综合课当中。还有一些商学院把道德和社会责任课归在具体的科目之下,比如伦理会计学或者营销伦理等。佐治亚理工大学管理学院(Georgia Tech College of Management)规定,MBA学员要提交一篇论文,《从概念和执行角度分析萨班斯法案》(Analyze Sarbannes Oxley from both conceptual and implementation perspectives),这基本上是董事们必须对投资人履行的一项责任。
商学院还普遍聘请企业界或者非政府组织(NGOs)的业界人士前去演讲,并且采用各行各业的案例研究,这些方法与其他学科采用的传统教学法(讲课、学习指导)比较起来,让学生耳目一新。例如,达特茅斯的塔克商学院开没了一门“简短的微课程”,让学生讨论教员们遇到的伦理问题。根据教员的经验, “企业特别是在美国和全球市场上行使商业职能方面,不同地区的做法和文化准则好像把伦理问题变成了一团乱麻”。不过,总的来说,学术界在大踏步前进!
诺丁汉大学商学院(Nottingham University Business School)设立了企业社会责任国际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和CSR教授(Professor of CSR)。INSEAD设立了商业伦理与企业责任(Business Ethics and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的讲座教授(chaired professor),虽然它的重点似乎放在伦理消费主义、营销欺诈和营销伦理上面。芝加哥大学商学院研究生院(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Graduate School of Business)是这一领域的先行者,它最早取消了讲述这门课的障碍。它是惟一一所拥有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商学院——1993年,罗伯特·福格尔(Robert Fogel)获诺贝尔经济学奖,他讲授的课程是《商业伦理导论》(A Guide to Business Eth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