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理学大师德鲁克写文章关注董事会的领导力的时候,这一问题并没有引起广泛关注。而今天,关于公司治理,董事长和CEO的角色应该分开还是合在一起成了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
在英国,在构成伦敦金融时报指数的350家公司中,大约有95%坚守应该由不同的人来担任这两个职位的原则。相反,在美国,在大多数的公司里,这两个职位都是重合在一起的,不过将两者分开的观念也逐渐地赢得认同。在过去几年间,波音、戴尔、迪斯尼、MCI、甲骨文和Tenet健康护理公司都已经这么做了,新的研究发现大约1/3的美国公司已经采纳了这种分开的领导架构,而历史上最低时只有1/5的公司这么做。最近,当美国银行那位遭遇到众人围攻的领导人肯尼斯·路易斯被迫放弃了董事长职位时,这一问题再一次引起人们的关注。这一事件发生在公司的年度大会上,双方产生了争论,那些失望了的投资者认为路易斯应该对很多经营错误负责,正是这些错误造成公司不得不接受政府前后两次给予的救助。尽管董事会一致表示他们支持路易斯继续担任公司CEO,但是最终还是不再让他担任董事长,这一决定说明该银行的董事们意识到了,他已经失去了很大一批股东对他的信心。
将这两个角色分开的主张主要来自于英国,其他国家(特别是德国、荷兰、南非、澳大利亚以及程度稍轻的加拿大)也坚决拥护这种做法。这一主张主要有四点理由。
第一点,将董事长和CEO职位分开来有助于董事会保持独立性,因为这两个角色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差异和潜在的冲突。CEO负责管理整个公司,而董事长则负责管理董事会,其中一个职责就包括监督CEO的工作。如果董事长和CEO由同一个人担任,那么董事会就很难拉下面子批评CEO或者表达更为独立的意见。一个人只担任董事长不担任CEO,这样由他来制定董事会的任务,就更可能在董事会上大胆地质询管理团队,并鼓励每个人提出不同意见。因此,将两个角色区分开来在本质上是对CEO权力进行制衡。
第二点,一个非执行董事长可以成为CEO有价值的顾问、导师和支持者。持这一观点的人指出,当今的CEO已经面临够多挑战了,而且CEO和董事长之间一旦建立起定期接触、相互信任的关系,一定有益于CEO、有益于股东、有益于整个公司。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这两个角色必须从一开始就界定清楚,从而避免管辖领域上的冲突或误解。
支持这种双角色模式的第三点理由是,非执行董事长处在最佳的位置上来评估CEO的表现,能够考虑到所有董事的意见。这一论点的支持者认为,董事会有一个独立的分立的董事长有助于保持长远视角,从而有助于降低CEO更多地聚焦于短期目标所造成的风险,尤其是当这么做意味着更多的回报和激励的时候。他们还指出,这样一个董事长处于一个更好的位置,可以在继任者计划中扮演一个更为有利的角色。当CEO离职时,不管他是自愿的还是出于其他原因,董事长继续管理董事会可以有效地缓解CEO离职对业务和投资者社区所造成的伤害。
第四点,也是最后一个理由,考虑的是做两份工作而且要把这两份工作都做好所需要的时间。具体的理由就是说,当企业变得越来越复杂的时候,需要一个比以往更强大的董事会来维持企业的健康发展,而这就需要一个极富能力的董事长,不花时间参与企业日常运营,而是将其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贡献出来管理好董事会。每周可能要花上一天或几天时间,需要完成的任务包括在董事会休会期间和董事们接触,组织董事会的评估工作,聆听股东们的心声,担任公司的大使,成为和监管部门之间的联络人,董事长这样就能让CEO集中精力聚焦业务运营。
尽管这些理由越来越得到美国企业的董事和股东的回应,但是许多CEO仍然拒绝接受这样的改变。他们总是在问,为什么要因为标普500公司中一小部分公司的行为不端,就来改变一个长久以来非常有效的制度呢?他们指出,道德和伦理上的失误向来就是人性的一部分,没有任何原则或者监管能够确保领导者绝对诚实。有些人认同,在一定时间内,例如,当公司面临危机时,或者当一个新上任的CEO缺乏治理和董事会经验时,将这两个角色暂时分开可能是不错的办法,甚至是必须的。但是,他们坚持认为,这种情况并不是时常发生的,就算发生也是短暂的,因此不能证明这种推倒重来的改变就是必要的。他们辩驳说,整体而言,原先那种角色合并的模式一直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发展,而将角色分开反而可能会形成两个权力中心,这样会损害企业的决策能力。
批评角色分开模式的人还说,找到一个合适的董事长是非常困难的,在英国奏效的模式未必适用于美国。英国的管理者倾向于早退休,因此会将非执行董事长的角色(通常是六年一个任期)视为职业生涯的最高峰。而在美国并不是这种情况,因为美国的正常退休年龄会更晚。
当然,为了缓和人们对合并模式影响董事会独立性的担忧,角色分开模式的反对者们提出了“牵头董事”的概念:由一位非执行董事作为董事长兼CEO和外部董事之间的桥梁,在关于董事会的会议议题方面给董事长兼CEO提建议,同时承担其他强化董事会独立性的职能。在美国的大公司中,有30%已经采用了这种模式。赞成这种模式的人们辩护说,这种做法加上其他措施——例如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据较大比例,在管理层不参加的情况下召开董事会——就可以使公司不再需要由专门的人来担任董事长。
从平衡的角度来看,将董事长和CEO的角色区分开来的理由似乎更有说服力,因为这种区分使得董事会从架构上奠定一个基础,进行独立的运作。在这一过程中,削弱CEO的权力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将美国和其他西方发达经济体相比,在前者的企业中,权力高度集中在某一个人手中。而且,角色的分离不仅仅不会造成问责方面的混淆,反而会更明确董事会的主要职能就是治理,也就是全面监督公司管理层从而更好地保护股东的利益,而CEO则负责将公司管理好。
当然,两个角色的分离也并不一定能确保董事会的有效性。一个架构上保持独立的董事会并不一定会利用好这种独立性,在有些公司,董事长和CEO并不是同一个人,但是董事会却在发挥其监管职能方面表现得糟糕透顶。再如,如果董事长本身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其工作中去,那么他反而会成为董事会进行有效管理的绊脚石。因此,角色的分离还需要辅以正确的董事会文化,并且制定一个有效的董事长遴选流程。找到一个合适的非执行董事长是很困难的,这种困难不应该被低估。这样一个董事长不仅要有融入当前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经验、个性和领导力技能,同时还要展示出董事会强势的一面,不是CEO的橡皮图章。理想的候选人必须有足够的时间投入工作,有很强的人际关系能力,对行业有着深入的了解,并且愿意扮演一个处于幕后的角色。最好的候选人通常是一个已经在董事会中服务了几年的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