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风格”的话题,已经有许多专著和论文。从“专制的经理”到“倡导参与的领导者”,对员工进行管理的每一种风格几乎都有它的鼓吹者和批评者。然而,我们中许多人可能更钟情某一种风格,并把它置于其他风格之上。对人进行管理的现实,意味着我们需要更改我们的风格,以适应不同的人和不同的环境。
罗伯特·斯坦鲍姆和沃伦·斯科米德在1973年5月的《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的重要文章中,指出了管理决策中的七种主要风格,他们把这七种风格视为“领导行为的连续统一体”。我们可以把这七种风格思考为你能够与自己的团队进行的七种对话形式:
•告诉。在连续统一体的一端。经理独自一人做出决定,他并不想让其他人参与决策过程。这是有效的专政。
•推销。经理做出了决定。并尝试把它推销给团队。推销包括谈判、辨别需要、提升观点的利益、乐意接受“销售失败”的可能性。尽管如此,决定的责任依然由经理承担。
•介绍。经理提出关于这一决定的一些背景,邀请他人提出问题,以便团队可以探究和理解这一决定。责任依然由经理承担。
•建议。经理提出行动的可能路线的建议,邀请他人讨论和评论,但是,保留自己做出最后决定的权力。
•咨询。经理预先向团队咨询,在没有做出决定以前先搞清楚有关问题,但是,保留最后做出决定的责任。其他人能够参与到决策圈子里,可能提供他们的观点和建议。经理允诺认真仔细地考虑所有的观点,但是,依然保留独自做出决定的权力。
•询问。在这一阶段,团队对决定承担责任。经理详细说明对话的选择机会和限制性。
•参与。团队中所有的人与经理一样平等地参与到决定中。决定由多数人的意见或通过表决确定。经理同意支持大多数人的意见,即使他本人对这一意见并不认同。他们有效地拥有经理已经放弃的责任。
现在也许有一种越来越流行的趋势,这种趋势认为,管理中的“告诉”风格是不好的,而“参与”的风格是好的。在现实中,你将根据自己需要做出决定的类型,接受不同的风格。如果决定是紧迫的、危急的、事关健康和安全的,或者处于完全由你一个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那么,“告诉”风格也许是惟一可信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