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响应度就是组织对社会义务的响应程度。测度企业组织社会响应度的方法就是评价企业组织为采取旨在履行社会义务的措施而努力的效率和效度。为了反映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除了遵守法律以外,企业没有义务承担其他社会责任”的观点与戴维斯“既然企业拥有社会方面的权力,就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之间的分歧,企业组织被假定具有不同水平的社会响应度。于是,出现了三种不同的理论:社会义务论、社会责任论和社会响应论。这三种理论构成了一个社会责任由小到大的连续体。
1.社会义务论
社会义务论假设企业的宗旨就其性质而言是经济性的,首先是要使利润和股东权益最大化,而不是履行社会义务。因此,赞成这种理论的人认为,企业只应该履行由现行法律规定的最低程度的社会义务。接受社会义务论的企业管理者会遵守法律,但也许会设法通过向公共职务候选人提供政治捐款,或通过游说立法者来影响立法(制定新的法律或废除旧的法律)。赞成这一理论的企业管理者认为,企业通过最大限度地创造利润,并且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来履行社会义务。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企业管理层支配企业组织资源的行动只对企业所有者(股东)负责,而不必对社会负责。根据这种理论,经理人会选择对企业来说经济效益最优和/或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行为。赞成这种理论的管理者会积极参加行业公会的活动,以反对或改变立法,并限制企业的社会责任。他们会积极支持主张政府最低限度地干预企业事务的政治候选人。
赞同社会义务论的企业管理者也会通过企业作一些慈善捐赠,这仅仅是因为这种举措对企业有好处。这样的慈善捐赠会被看作是为保持良好的公共关系而作出的努力,因此会受到提名表扬。他们这么做是希望为企业赢得良好的声誉,最终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或为企业的员工带来直接的好处。否则,他们就会把社会慈善行为看作是个人而不是企业的责任。总之,这种理论强调,法律义务或自我受益是社会责任的惟一决定因素,不然的话,这种责任就应该由个人或政府机构来承担。
在社会义务论不断受到认为只履行法律义务是不够的人士的批评之同时,美国地方、州和联邦的立法趋势也对限制企业关心社会问题的企业管理者和股东进行了正面、有效的回击。如今,企业必须面对太多的可称之为社会责任法的法律法规,对当今企业规定并强制其履行新的义务,要求企业减少污染,营造并维护安全的工作场所,避免反竞争的不公平经营行为,平等对待员工,并且向地方、州和联邦管制机构报告有关绩效和人事的资料。不遵守日益增多的法律法规的行为,越来越有可能招致针对管理者个人和企业组织的严厉的经济处罚,并承担会导致罚款和坐牢的刑事责任。那些认为企业管理层不必关心法律规定的人,现在也必须认识到需要履行的社会义务在不断变化,必须为此投入更多的组织资源。
2.社会责任论
社会责任论认为企业不但有自己的经济目的,而且还应该承担社会责任。持这种观点的企业管理者,不但会根据经济利益和法律义务,而且还会依据社会福利准则来进行企业组织的决策。他们虽然不会选择直接会给本企业造成经济危害的行动,但愿意将一部分企业资源用于实施与更多人的需要相关的社会福利项目。他们当然关心利润和股东权益最大化的问题,但同样也乐意考虑社区负责社会行动计划的人士所关心的问题。持社会责任观的企业在与社会有关的问题上会积极寻求社区的支持,并且希望被看作是“优秀的企业公民”。许多企业在公共关系方面作出努力,就是为了得到公众的赞誉。
在这类企业任职的管理者会同社区的社会事务机构合作,共同确定目前存在社会问题的方面,并且会致力于寻找企业能够帮助解决这些问题的手段。这类企业还会鼓励员工参加社区的社会公益活动;员工个人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往往会得到企业的承认和奖励。企业的政策也鼓励和支持员工个人作出社会所欢迎的行动,如慈善捐款。
这类企业在发现自己的行为导致了社会问题的时候,就会采取反应性适应措施。也就是说,在社会问题明显是由企业行为所致的情况下,企业就会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如向受企业污染伤害的个人支付赔偿金,或投资治理企业造成的污染,使污染不超过社区规定的标准。
例如,加利福尼亚大学在修建圣迭戈分校期间就作出了承担社会责任的榜样。加利福尼亚大学发现附近一个高级住宅开发项目采用了具有种族和宗教歧视色彩的限额标准。许多加利福尼亚大学的教授要去圣迭戈分校任教,在寻找住房的过程中受到了羞辱,并遭到拒绝。该大学的行政部门决定采取直接行动,尽管法律没有要求他们这样做。当地银行被告知该校的各院系不会与因歧视原因而拒绝向该校员工发放抵押贷款的任何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该校当局甚至告知当地政府,学校准备把分校建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其他地方,除非他们保证住房贷款不考虑种族和宗教因素向任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地方政府的官员提供了这项保证,而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现在成了一所著名的教育机构。
3.社会响应论
社会响应论认为,企业不但有经济和社会目的,而且还必须对未来的社会问题进行预期,并且现在就应采取行动对未来的社会问题作出反应。在本文所介绍的三种理论中,这一理论对企业的要求最高:
- 企业被要求对社会问题进行预期,并且在它们显现以前就予以处理;
- 在处理未来社会问题的过程中,企业现在也许要利用一部分企业资源来谋取未来的社会福利,从而给现在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带来负面影响。
赞成这种观点的企业认为,为了赢得“社会好公民”的称号,必须在社会上发挥积极作用,利用赋予企业的权力来促进社会进步。既然企业存在于社会之中,企业的善举最终也会给企业带来利益。这方面的一个例子,就是一家公司出钱在公立学校开设反毒品教育课程。这一行动的未来利益就是造就更健康的劳动者,尽管这家公司很可能目前并没有遇到员工吸毒的问题。
持社会响应论的企业会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并鼓励自己的员工也这样做。企业必须作出很大的努力,才能使自己具有社会意识,特别是关心正在出现的社会问题。虽然前面介绍的社会责任论也支持企业及其员工参与业已存在的社会事业,但是社会响应论主张开阔视野,积极参与正在形成的慈善事业和社会行动团体。由于这些新兴的慈善事业还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因此支持它们的企业有可能被认为过于“激进”。例如,位于美国佛蒙特州沃特伯利的著名品牌冰淇淋制造商本-杰里公司便是这类著名的公司之一。这家公司因环保意识和造福于当地社区而特别著名。它的直接目标就是要成为促进本地区和全球“积极变化的动力”。当有传闻说一家身份不明的公司要约收购本-杰里公司时,本-杰里公司的许多特许经销商和独立经销商纷纷公开表示自己的担心。他们担心这起收购案会影响该公司独特的企业文化和对社区的贡献。《纽约时报》也在显著的位置报道了他们的担心。
这一理论促使企业采取主动的姿态,对未来的问题进行预期,并且采取措施防止正在形成的问题。追求这种境界的企业不但会支持现行法律,而且会积极支持颁布旨在满足预期社会需要的新法律,甚至还会利用自己独特的研究和开发技能来满足被预期到的社会需要。这类企业有可能会促使自己所在的行业制定比法律规定更加严厉的行业新标准(其理由是更加严厉的行业标准有利于社会),为本行业带来关心社会的声誉,而且它们的行为不需要政府的干预和管制。这样的主动适应措施可能在经济上不利于企业,但却能为企业赖以生存的社会增加福利。
例如,一家位于美国东南部的大型铁路公司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实践社会响应论。当时,这家公司聘用了人体运动力学专家——研究人体动作的科学家,对每一种铁路工作的基本动作进行分析。该公司希望通过对铁路工人工作时的人体肌肉运动进行分类,能够把体力较差的工人安排在对体力要求较小的岗位上。这样,体力较差的工人也能作为富有成效的员工为铁路公司作出贡献。这种动作分类法允许该公司把体力较差的工人安排在特殊的岗位上。这并不是法律所要求的,而是该公司为了使有关各方都能受益而自觉采取的行动:公司因聘用到了宝贵的勇于献身的员工而受益,而体质较差的员工则因找到了工作而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