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由数字科技驱重的民主化客户沟通时代,许多品牌的拥护者要求能够接触到企业(而且他们的确有更多渠道能接触到企业),他们也充满热忱地想要宣扬他们对品牌的热爱。许多公司正在试着在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以及力图与品牌拥护者建立友好关系这两者之间,取得平衡。
2000年的时候,重金属乐团金属制品(Metallica)控告三万名歌迷在Napster非法下载他们的音乐。同样的,玩具制造商美泰儿(Mattel)一直以来也因为品牌拥护者们自制芭比娃娃,与他们争执不休。联邦快递(Fedex)甚至援用数字千禧年著作权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简称DCMA),迫使荷西•艾维拉(Jose Avila)关闭了他的网站,他在网站上秀出他用联邦快递箱子改制成的家具。
无论愿不愿意,每个有忠实拥护者的品牌都得要处理这类在数字时代才有的问题。
现在的企业组织已变得越来越数字化,并拥有先进的营销分析工具,这让它们能够甚至抢在消费者自己之前,就得知并预测他们的行为。但同时,企业组织也应该要更人性化才是。这是一个典范转移的时机。品牌们不只需要直接与拥护者们连结,更要重新思考品牌拥有权的概念。拥有品牌的,也许不再只是企业,也可以包括以这个品牌为中心的客户、拥护者以及品牌追随者的社群。
企业在建置新的数字营销工具与系统时,必须要同时以更类比式的系统来相辅相成才行。以更近人情的方式与客户接触及互动,很快就会为你的品牌带来正面或负面的动能。这会让人际互动变得比过去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