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模式指的是企业的运作逻辑:它在竞争性市场中如何运营,以及如何为利害关系人创造与撷取价值。管理学作家乔安妮.玛格瑞塔(Joan Magretta)将商业模式定义为「说明企业如何运作的故事」, 并回归到彼得.德鲁克(Peter F. Drucker)的说法。
德鲁克在其管理学书籍著作中阐述商业模式是对下列三个问题的解答:
- 你的客户是谁?
- 客户重视的是什么?
- 你如何以适当成本实现价值?
而哈佛商学院的克雷顿.克里斯汀生(Clay Christensen)则认为,商业模式应包含四个元素:
- 客户价值主张;
- 利润公式;
- 关键资源;
- 关键流程;
若用最简单的概念来说,商业模式包含经理人的一组选择,以及这些选择的后果。企业在创造商业模式时,必须做三方面的选择。
政策选择:决定组织在运营上采取的行动(例如,雇用不属于工会的劳工、在乡间设立工厂,或是鼓励员工搭乘经济舱。
资产选择:和企业部署的有形资源有关(例如,生产设备或卫星通讯系统)。
治理选择:指的是企业如何安排上述两种选择的决策权归属(我们应自有或租赁机器?)。
对政策与资产的治理安排方面,看似无害的差异做法,其实可能对政策与资产的效能有很大的影响。
良好的商业模式都有一些特质:它们符合企业的目标、会自我强化、强劲有力。最重要的是,成功的商业模式会产生能自我强化的良性循环,或者反馈回路(feedback loop)。这是商业模式中最有力、也最受忽视的层面。企业可以用三个方式,通过商业模式来进行竞争:强化自己的良性循环;阻挠或破坏对手的良性循环;或是建立本身与对手循环的互补性,把彼此取代转变成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