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些客户是家族企业的创办人,他们有时会向我们抱怨下一代没有经营企业的那种专注力,总是忙着处理家族事务,没有参与日常决策的基本工作,不够注意细节,也不够节俭、不够有求知欲。总之,就是少了该有的特质。
这些抱怨背后其实有项假设:认为领导人只有一种,我们称这种领导人为「征服者」(conqueror)。征服型的创业执行长扮演重要的领导角色,带领开创了伟大的企业。要不是有征服者执着地致力于让企业成长,这些企业就不可能成功。
征服者充满创业精神,而且一心一意猛攻市场占有率。他们常常是忽略其他生活层面的工作狂,只要曾在由创业者经营的企业里工作的人,大概都对这样的征服型执行长并不陌生。
然而,征服者绝对不是唯一一种行得通的领导人类型,随着家族企业逐步发展,也不会是公司唯一需要的类型。能够管理整个组织的「治理者」(ruler)也一样重要。如果说是征服者建立了帝国,治理者就是后续统治管理的人。然而,征服者和治理者之间难免存在着紧张关系。这两种领导人对公司常常有不同想法,这会对公司造成伤害。而其实这两种领导人所代表的技能,都是公司需要的。
当然,这种情形并不限于家族企业。大多数公司到了某一个阶段,关注焦点总会从全心成长,转移为注重管理,而创业者也该交棒给管理者。然而在家族企业中,这样的二元对立则更为激烈。原因就在于这里的征服者往往是父母或家族里的长辈,对于后续的治理者有很大的影响力。此外,家族企业有股权的亲戚往往不只一人,因此,治理家族企业的复杂度高得多。
让我们再深入一点,看看征服者/治理者的关系在家族企业里如何互动。
我们以一位客户为例。那位大家长是典型的征服者,从父亲那里继承了只有单一业务的公司控股权,把它发展成一间庞大、复杂、经营多种业务的大企业。在家族股东的会议上,他能够立刻深入讨论公司产品的细节,包括来源为何、制作方式又为何,也总是不停思考着下一个投资机会在哪里。虽然他的专业深度非同凡响,但一直无法放下各种经营上的小细节,这些细节显然是他深爱的部分。
与此同时,他的儿子则是一位典型的治理者,总是忙碌地安排家族股东开会,希望让整个家族(父母、叔伯姑姨、兄弟姐妹、堂表亲戚)能够在可能导致大家不和的议题上达成共识。像是关于股权分配,这个家族其实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文件来规定,但这位儿子一直默默努力,已经安排出签署的过程,他致力打造企业治理架构,以管理他父亲所创立的一切。他也努力想培养新一代的领导人,有的来自家族内,也有的来自家族以外。而这些都是完全出于他自己的想法。
在我们过去的经验,所有大型家族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都会需要治理者。过去有些例子,企业可能连续几代都是由征服者来经营,但随着企业和家族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光用铁腕统治的难度就会越来越高。而且,随着复杂度越来越高,各个家族股东也有不同的需求。光是让企业业绩表现好已经不够,还得管理愈来愈多的家族股东、家族成员、员工,而这些人各有利益考量。
治理者必须能够从更广的情感和发展观点出发,策略性思考关于企业和家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才会说,治理者必须是360度的领导人,需要面面具到,一方面让企业的成功得以延续,一方面也让各个旁支都能够投入、合作。征服者要做的可能只是找出5位子女接班人选;但治理者要做的,一般就是得协调许多旁支里的几十位亲戚(而且其中有很多人其实也是股东)。
此外,治理者也必须建立良好的治理架构、建立董事会,他们必须是组织战略的能手才行。他们也得思考每天做的决策会有什么更广的影响。举例来说,治理者除了得评估投资项目,还得想想公司的股息政策会对家族有什么冲击:「如果我们不发股利股息,而是将这笔资金拿来推动公司成长,该怎么安抚家族成员?」如果是征服者、特别是家族企业的创业者,并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他们大可直接说:「这是我的钱,我爱怎么花就怎么花。」然而,治理者并不是企业完全的拥有者,而只是整个家族股东的一员。
虽然公司显然需要有治理者,但治理者的贡献往往遭到忽略、或是低估。让我们用上面提过的那位父亲为例。他会希望看到儿子亲自到店里走动、多注意各种数字(虽然有许多高阶主管可以做这些事)。很多家族股东们想要的(或以为自己想要的),都是那种征服一切、充满领袖魅力的CEO,于是他们逼着治理者采用征服者的风格。但这常常是因为那位征服者是他们唯一碰过的领导人。其实这种征服者的模式无法永远持续、复制,甚至也不是应该采行的方法。如果以为企业需求已改变,就需要征服者式的管理,这其实是种错误的想法。
很遗憾的是,许多出身创办家族的高阶主管认同这种征服者症候群,低估了自己身为治理者的价值,常常觉得自己只是在无微不至地照顾家族。他们想要经营公司的日常运作,而未能真正认知到,鼓舞人心、统治公司的治理者在家族企业里是个实实在在的重要角色。相反地,他们一心想着处理营运面的事务,但有时表现极差。
发生这种事情,不论对公司或是对家族股东都是悲剧一场。这两种领导人对家族企业都非常重要,聪明的家族股东们可以(也的确有)延揽非家族成员的营运型征服者。然而治理者还是得由家族成员来担任。毕竟,家族不会接受由外人来担任协调、号令家族不同世代的角色,否则整个公司(和家族)就会分崩离析。
理想上,这两种领导人分别为家族企业带来好处,也能有阴阳互补的效果。而这也是我们例子里那对父子的理想状况。虽然他们对于领导这件事的看法南辕北辙,但儿子知道:如果没有父亲,现在他不可能有公司能够治理;父亲也知道:如果没有儿子,可能没有公司能留给下一代了。在家族企业中,这正是征服者和治理者最佳合作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