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创业家(entrepreneurship),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和许多城市的经济发展重心。以培养创业家做为经济发展战略,盛行的比喻是「创业生态系统」。但是,误解和神话会随着任何创新构想而扩散,应该是不足为奇的事。以下是一个快速的是非题测验,可用来检查创业生态系统的真实情况,并就创业家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做较广泛的检视。重要的是要把这个测验做得正确,因为在创业家兴起成为政策优先要务时,伴随而来的是对下列事项的失望(至少有一部分是回应):受指示的产业政策、无效益的「群聚」(“cluster”)战略,以及有限度聚焦于一套宏观经济架构条件(即所谓的「华盛顿共识」〔“Washington Consensus”〕)的失败。如果我们要防止对创业生态系统的热情也逐渐消失,就需要对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有较清楚的了解。
如果新创公司(startups)越来越多,你就知道你有一个强大的创业生态系统。
错。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新创公司数目的增加或新企业的成立会激励经济发展。有一些证据显示情况恰恰相反,也就是说,经济成长会激励新创公司和新企业的成立。也有一些理由相信,小型企业的数量和国家经济的健全呈现负相关;考夫曼基金会(Kauffman Foundation)近日报导,随着美国经济的改善,良好的就业机会也在增加,新创公司的数目则在减少。事实上,鼓励新创公司可能是糟糕的政策。
在早期阶段提供财务诱因(如天使投资税额减免),对创业者进行高风险投资,显然会激励创业生态系统。
错。天使投资税额减免近乎无所不在,对其影响的良好评价其实少之又少。对于最古老的这类方案之一所作的研究「企业投资计划」(Entreprise Investment Scheme),于1994年始于英国,它显示,天使投资税额减免促使小额投资(低于一万美元)显著增加,那些投资人没有经验,认为自己获得的报酬比进行其他投资还糟糕。事实上,大多数创投资金的投资案都在加州、纽约州、麻州和以色列,除了完全应税获利(fully-taxable profits),没有直接的财务诱因。
创造就业机会不是促进创业生态系统的首要目标。
对。由于没有人拥有或代表创业生态系统,所以没有单一目标能激励所有的参与者。各种利害关系人是否要培养创业家的动机,完全取决于,此创业之举是否能让各利害关系人有利可图。对公职官员来说,创造就业机会和税赋收入(财政健全)可能是主要目标。对银行来说,较大、较有利可图的贷款组合,可能是利之所在。对大学来说,知识的产生、声誉以及捐赠的基金,可能是多重好处。对创业家和投资人来说,财富的创造可能是利之所在。对企业来说,创新、产品收购、留住人才及供应链的发展,可能是多重好处。许多利害关系人必须受益,创业生态系统才能自行维持。以下是必须澄清的误解:
为了强化你所在地区的创业生态系统,有必要建立联合工作空间、育成中心等。
错。没有系统化的证据显示,联合工作空间对于创投公司的增长,具有显著贡献。有许多传闻说,各产业的高成长创投公司,是在育成中心诞生的,但也有更多例子是(也许较不明显),许多非常成功的创投公司并没有用到联合工作空间。有些创业家觉得联合工作空间减少他们的创意,或使他们分心偏离焦点。另一些人认为,创业生态系统让他们有管道获得资讯和点子。不论是助益或阻碍,这种刻意创造的支持机制,顶多只是整个创业生态系统中的一小部分,可能有所帮助,但并非不可或缺。
如果我们想要有强大的创业生态系统,我们需要强有力的创业教育。
错。出人意料的是,没有理由相信,针对创业做的正规教育,会带来较多或较成功的创业;然而,倒是有一些证据显示,创业教育无关紧要。知名的创业热点,如以色列、麻州128号公路(Route 128)、硅谷(Silicon Valley)、奥斯汀(Austin)、冰岛等等,早在有创业课程之前,就有显著的创业现象。那些是应运而生,首先是由于接触到客户及可用的人才,以及获得资金。我于1987年在以色列理工大学(Technion)开了第一个技术创业的硕士课程,当时以色列第一家科技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NASDAQ)股市挂牌上市已经15年,而且以色列的创业革命正在顺利进行。这并不是说,创业教育没有帮助,而是说,创业教育可能不是走向区域创业生态系统的关键路径。
创业家推动创业生态系统。
错。这是经常听到的说法,但是「许多元素中的必要元素」和「推动者」之间有重大区别,而创业家显然是必要元素。创业生态系统没有单一的推动者,因为根据定义,生态系统是包含许多不同类型参与者的动态的、自我调节的网络。在每个创业热点,都有重要的连结者和有影响力者,他们可能不是创业家本身。在波士顿,一些银行家和教授是在1970年代和80年代的关键催化者。在以色列,有三、四个投资人参与早期的许多成功案例。在新兴市场,奋进(Endeavor)和万达(Wamda)等非政府组织,一直是主要的催化者。
大企业让创业生态系统无用武之地,因为大公司掠夺创业家及其企业。
错。当然,很多大企业确实采取防御行动,对抗挑战其市场的创业家。但是如果没有包罗广泛的企业「动植物群」(“flora and fauna”),就不可能有充满活力的创业生态系统。这是真的,有种种原因,其中两个是:(1)对创业家来说,企业是重要的客户和市场通路,不仅是竞争对手而已;(2)较大企业的干练主管的流动,促使了创业的成功。创业家及其所创企业,绝对不会发生在企业真空中。
创业家认为,不论在何处,最大的三个挑战是人才的罗致、过度的官僚作风和缺乏早期资金。
对。但是这并不表示他们的看法正确。无论是在波士顿、台拉维夫(Tel-Aviv)、雷克雅未克(Reykjavik)、密尔瓦基(Milwaukee)、圣彼得堡(St. Petersburg)、约翰尼斯堡(Johannesburg)、布宜诺斯艾利斯(Buenos Aires)、里约热内卢(Rio)或波哥大(Bogota)〔我在这些地方都举办过研讨会,并针对这个问题作了非正式调查〕,筹集资金、寻找人才、克服官僚作风,是企业家归因于环境的三个最大的挑战。正如我已指出的,这是非常普遍存在的现象,对于创业的一般过程,可能是反映某种根本现象,而非生态系统的一个缺陷。创业的过程本质上会给人一种感觉:高风险资金难以募集,而且供不应求。
对创业生态系统来说,银行无关紧要,因为他们不借钱给新创公司。
错。银行确实不借钱给创业公司,也不应该那样做。那不是他们所处的行业。然而,银行即使从来没有直接和创业家打交道或互动,也协助金融市场变得成熟,并间接影响投资的整个价值链。事实上,银行家在较晚阶段的科技公司上投资了很多钱,这反过来又增加了早期投资人的信心,相信他们投资的公司若是成长,将可找到资金来推动其扩张。
家族企业压制创业提案,以保护他们的「特许经营权」。
错。我曾听到知名的提倡创业者说,家族企业达到规模经济,或将他们对公开市场的贡献最大化,但还是维持着家族企业,因为他们大多是透过特殊的连结和保护,而达到成长。然而,即使在最发达的经济体(如丹麦),其经验显示,企业所有权的结构含括家庭企业、上市公司和合作企业,对创业生态系统是必要的,而且会使系统的运作更顺利。
你的得分如何?如果你有超过50%是正确的,那么你是在很独特罕见的公司。上述的真实情况检核只是个起点。创业精神确实为经济和社会带来许多积极的影响,然而,政策制定者、民间团体、企业领导人和创业家,能为成功的经济发展设置环境的唯一途径,是将神话与现实分开,并摆脱许多既有的错误观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加速建立创业生态系统。它们太重要了,不能任由它们自生自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