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温莎大学(University of Windsor)的乔治.奇佛(George Chifor)指出,发展中国家发现,“巧妙运用管制措施,比直接没收资产,更能从外商企业获取利益。” 政府对投资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契约,可能进行歧视性的变更或不予执行,因而导致投资人的报酬减损,这就是“政策风险”:包括政治风险、政治不确定性、政策风险、政策不确定性、法规风险、法规不确定性等。
根据PriceWaterhouseCoopers在2001年发表的研究,不透明的政策制定环境,相当于加税至少33%。世界银行(World Bank)在2004年的研究则显示,1990年代,价值达3,710亿美元的民间基础建设投资合约中,有15%到30%遭政府主动发起重新协商或提出争议。多边投资保证机构(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和经济学人智库(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2009年的调查也发现,跨国企业认为,违约、限制获利的移转和兑换、民众抗争、政府未能履行保证,以及法规限制,都是比资产没收更重大的潜在风险。可惜,企业若运用传统的财务和契约机制,来评估和减少风险,效果非常有限。因此,投资人必须规划一些预防性的政治风险管理战略,以降低政府官员破坏投资报酬的动机。政策风险和其他任何风险或不确定性一样,若能妥善管理,都可成为避免损失的工具,甚至成为竞争优势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