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关于企业应该承担哪些社会责任,一直都有争论。企业不是独立运行的,而是和所处的经济环境、社会环境以及物质、政治环境紧密联系的。对于许多公司来说,对环境需求保持敏感性是没什么可骄傲的。使员工在低工资、恶劣环境下工作,使用童工等形式的人力资源滥用已经受到高度重视。污染、不加节制的砍伐和不合法的污水排放等破坏环境的行为,已经遭到了批评。现在,还存在全球范围内的先提价再打折的促销活动以及政治进程腐败。类似的事情时有发生。在重要的政府与经济会议上,抗议者和警察的对抗,凸显了企业和一些社会部门之间分歧的扩大。
社会变化的压力,导致企业社会责任(CSR)已经成为企业董事会议题的一部分。所有大型公司都有企业社会责任倡议,并在它们的网站和每年的报告中公布。例如,在1953年,壳牌石油公司成立了壳牌石油基金会,自从成立以来,其已经捐助了5亿美元来改善壳牌公司雇员生活和工作的地方社区条件。玛莎百货有一个“A计划”,其列出了5年内要完成的100个有价值的项目,包括帮助乌干达15000个儿童接受更好的教育,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55000吨,回收4800万个衣架,2000万件衣服以公平交易棉花为原料等。企业证明了不仅它们的经济活动,还有它们的社会及环境活动取得了三重盈余增长。
然而与此同时,有一些评论家尖锐地指出,这些投资是完全错误的。这种说法尤其被美国的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所认同。他认为,企业的任务就是最大化它的所有者和股东的利益,一切影响企业达到这个目标的做法都应尽量避免,社会问题是政府的责任。类似地,在比尔·克林顿时期的美国劳工部长罗伯特·莱克认为,企业不能承担社会责任,它们承担社会责任会不利于政府参与并解决问题。另外一系列研究表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起作用,也就是说,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行为会有消极的影响。
现在人们仍然在激烈讨论,企业开展履行社会责任的活动的当前趋势是否反映了企业对自身行为对环境的影响的进一步关注,以及这是否只是纯粹的扩大化的公共关系问题。许多评论家赞成后者,因为企业正在回应不断增加的公众和非政府组织的监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一个好的创意,可以为企业塑造一个良好的形象,并且让评论员和股东满意,但是最终的测试是企业是否始终如一地坚持原则,甚于关心利润。反过来说,美体小铺(Body Shop)、本杰瑞公司(Ben&Jerry’s)、innocent公司和其他一些公司的经历,都表明这两者也并非相互排斥。培养长期的兴趣或许是企业应采用的最好方法。